大约一个月以后,案件侦破(真心喜欢那个时代的警察叔叔),犯人就是我当时注意的那小青年。事发经过是这小子跟死者处对象,后来死者因为这小子没工作,家里还没本事,就一直不同意也不拒绝,这小子认为有戏就继续发展,直到死者另外攀了高枝后跟他摊牌,这小子接受不了,就掐死了被害人,然后把尸体藏家中地窖里了,晚上趁没人就给扔井下了。那小子最后说这么段话:‘我就一直不明白,既然开始都同意跟我处对象了,我什么样人,家什么条件她也都没反对,为什么说变就变呢,我和我家对她那是真好,含嘴里怕化了,捧手里怕摔了,平日里好东西都舍不得吃,都给她留着,我妈把自己的戒指都给她了,她还是不冷不热的,她想干什么?说我没工作,我明年就去我爸工厂上班,说我没学历,我也报大专函授班了,说白了不就是嫌穷爱富吗?我就是没问出来,她到底跟哪个有钱的男的了,我要是问出来,我连那人一起杀了,不就是脑袋钻眼吗,杀一个是杀,杀俩也是杀,打我准备动手那天起,我就认了!’”
事件到此告一段落,在我边回忆边讲述的时候,就一直琢磨,这样的事情从古到今,几乎总在循环地发生,情节也都差不多,这到底是人性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讲完了以后,大家都啧啧称奇。说实话,这应该算是我的天赋,可对于别人来说就会感觉非常惊奇,可对于我来说,就跟眼睛能看到东西,鼻子能闻到味道一样。
老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掏出一副扑克牌扔到了桌子上,“你们试试跟贾树打两把扑克,就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啦。”
说句良心话,很多事情都是事实胜于雄辩,老三可能一早就想到我会讲这个事情,因此在出去买东西的时候,特意给我带了副扑克牌,可见知我者老三也。
貌似大家都没困,老三把我吹得又挺邪乎的,于是咱三个哥们vs她们三个妹子,先不说运气如何,一共玩了十几局,每次我都能出去,因为一共五十四张牌,每人九张,抓完牌了,我会感觉每个人的牌面如何,尤其是老大和老三的牌面都有些什么牌,说百分百的准确有些夸张,至少我能知道自己该如何出,配合谁出。套用老三的说法就是,我真不该来念书,应该去澳门的赌场,不过下一句就是我这熊样的,估计去那儿没两天,老三就得去给我收尸了,因为我太狂了。泥煤啊,不带这么损人的!
大家在钦佩之余,我开始讲述我的下一个本事,这时候老大陪老三出去方便去了,没有听到这段话,也许这就是命吧。如果他俩听到后,一定会经常让我感觉别人的死相的,也许老三就不会死了,也许吧……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