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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临终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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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国走出了府衙,长长的吐了口气,心中觉得晦气,好好的在寺院抄个佛经,都惹出祸来,到现在为止,还有些莫名其妙。

因为李卫国没有剃发,不能参加科举应试,连一些文书的工作都不好找。只能靠帮人写写家书,赚几口饭吃,日子过的清贫。福弘寺的佛经,年久失修,需要重新更换,也就请了李卫国抄写,想不到飞来横祸,被当做奸杀犯给关押起来。

经李翔的暗中出手,麻勒吉被迫妥协,江宁知府开审此案,通过调查,李卫国在案发期间人在藏经阁书写,有抄录的众多经文为证,若他离开藏经阁行凶,绝无时间抄录出整整三册的经文。其次,案发现场有大滩血迹,证实并非被害者,而是凶手遗留下的。李卫国全身上下,只有几处陈旧的伤疤,并无任何新伤。

江宁知府仅仅只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证明了李卫国是无辜的。

李卫国还提出了一条有用的证据,表示在出恭的时候,碰到了一位抱着血淋淋的肩膀急匆匆离去的满人,满人的肩上正插着一根金色的茶花发簪,从洪霖的口中证实,茶花发簪就是他女儿最喜欢的头饰。

几种事件一综合,犯人初步的形象已经呈现了。

江宁知府通过麻勒吉的包庇行径,心中更是有了底,李卫国无罪释放。

李卫国还不知道这中间的种种原因,更不清楚自己几乎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他吸了吸新鲜的空气,向城外走去,被关了几天,他迫切的需要回家洗个澡,好好地洗去一身的晦气。

来到接近城门的闹市,李卫国突然瞧见右方一人从珍宝阁走了出来。他怔怔的看了会儿,好一阵疑惑,脑中闪过一张慌张的脸庞,惊呼大叫:“是他,就是他,凶手,凶手别跑……”

李卫国为人正派,对于犯下奸杀恶行的歹人,切齿痛恨,见到凶手竟敢在市场上大摇大摆的逛着,也顾不得其他,冲上前去就拉住了他,大叫:“来人啊,抓凶手,抓凶手……他就是奸杀洪家小姐的凶手。”

让李卫国擒住的人正是噶礼。

噶礼得知曹家插手,知府打算公事公办,有些心虚,不敢在江宁久呆。在麻勒吉的安排下,乘轿打算离开江宁,返回北京。路经闹市,想着在北京未婚妻,心血来潮,要给她带点江宁的特产回去。

噶礼此人性格张狂,不受约束,想到就做,不计后果,也不理会他人劝说,在珍宝阁卖了一块稀有的珊瑚石,出来时,正好与李卫国碰上了。

李卫国抓着他受伤的胳膊,大呼小叫。

噶礼心头一慌,抡起左拳,狠狠的打在了李卫国的胸口。

李卫国双目圆瞪,眼珠子都要凸了出来,整个人一下子瘫在了地上,血不住的从他的嘴里涌出。

噶礼暴虐骁勇,有生裂狮虎之力,他怒急下的这一拳直接打断了李卫国的胸骨,尖锐的胸骨刺进了他的肺部,造成了大量的内出血。

噶礼见大街上混乱不堪,打算逃走,却发现脚让李卫国死死的抱了住,挣扎了下,无法睁开,眼睛一红,对着脚下的李卫国就是一套猛踹。

李卫国有着书生的倔脾气,死死的抱住噶礼,用自己的背挡着对方的脚,他的肺部不断出血,鲜血从口中喷出,要多吓人便有多吓人,但此刻他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安危,依旧大叫:“抓凶手,他是奸杀洪家小姐的凶手……”

噶礼眼中杀气纵横,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对着李卫国的胳臂,狠狠的削了下去。匕首明亮锋利,这一削到实处,在粗壮的胳臂也非断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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