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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蚊帐里面坐着的那个人

5月底的时候,我因为过于努力学习,得了一场大病,一直高烧不退,没办法只得去医院吊了好几天的针,高烧总算退了,但是整个人浑身无力,我也不敢告诉家里人,所以那个周末放假的时候,我没有回老家,而是一个人躺在宿舍休息。

周末下午,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下雨,整个气温就下降了很多,我又穿上了外套,因为周末饭堂不开,我只好去后门的快餐店吃饭。

从宿舍走出来到后门,需要走上一段距离。

我打着雨伞,裹着外套,将头低低地缩在衣领里面,被这冷风一吹,感觉浑身都在发抖。金正华周末回老家去了,我发烧的事情他知道,只是他不知道那么严重,不然他肯定会留下来陪我。昨天他离校的时候,还关心地问我要不要他留下来陪我帮我买饭什么的,我白了他一眼说不用你赶紧滚回去顺便帮我和妈妈说我在学校努力学习为了中考而奋战着所以就不回家了。

现在想想,其实应该留他下来的,至少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冷天,我不用拖着疲惫的身子出来去买饭,而是好像女皇一般命令着金正华去帮我买饭。

“小朱,你放假没有回去?”在通道,我突然遇到了饭堂老孙。饭堂老孙是龙婆婆的师弟,对金正华非常亲,金正华能够进来这里读书,也是因为老孙的功劳。

老孙对人非常和善,平时总是为金正华开小灶,他说金正华身子太瘦了,每次去饭堂打饭的时候不用排队,直接去后面找他就行了。我原本以为老孙只是客气话,没想到从那天开始金正华在饭堂打饭的时候总是非常厚颜无耻地找他,他总是会给金正华打上满满一碗的肉菜,饭盘上的猪肉和青菜堆积得好像一座小山丘,这让我非常羡慕妒忌恨,不过也因为如此,胖子原本瘦瘦的标准的身材已经恢复回小学时候的大胖雪梨身材了。只是,他对于自己的身材从来没有在意过,换他的话来说就是“当然要吃啦,活着的意义就是吃。不然人长了一张口有啥作用呢?”

“孙叔叔,周末了你也不放假回家?”我礼貌性地对他笑笑。因为沾金正华的福,平时我也是非常厚颜无耻地在金正华去打饭的时候紧紧贴着他找孙大叔,所以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地也得到满满一大碗饭菜。

“一个人,也没啥事,所以就留在学校了,天气不好,回去一趟也麻烦,而且明天饭堂需要清点油盐存货量。对啦,小朱,你怎么看起来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是不是生病了?”

“是啊,孙叔叔,我这几天发烧了。”我如实回答他。

“啊,发烧时候是不可以出来吹冷风的,应该在床上好好休息,这样子才好得快,怎么还跑出来——有没有去看医生拿药吃了”,孙大叔看到我手里拿着的饭盒,恍然大悟,“原来是去打饭,你还没有吃饭吧?不用出去吃那些没有营养的快餐了,你过来我宿舍吃。”

“啊,这个,这个,不用吧?”我有些犹豫,这样子贸贸然去孙大叔宿舍,始终觉得有点不太好,虽然孙大叔是一位友善的好人,可是我一个女生去一个大叔宿舍,传出去恐怕不会太好吧?而且之前听说隔壁学校出现女生被保安那个了的新闻呢。

“这有啥关系的呢?我们都是同乡,我一直把金正华当侄子对待,你也自然就是我侄女了。”孙大叔笑呵呵地说,“你觉得不好意思的话,去宿舍我打了饭给你,你拿回去宿舍吃就行了。”

“那好的,谢谢你哦,孙叔叔。”孙叔叔如此热情,我也自然不好意思再拒绝人家的一番心意了,何况孙叔叔的厨艺的确非常了得,比外面的快餐店的好吃多了,关键是还不要钱,我这个月的零用钱已经基本没有了。。。。。。

就这样,我跟随着孙叔叔回到了他的宿舍。

孙叔叔的宿舍在教职工宿舍的二楼,这一层楼都是给保安、饭堂的员工后勤人住的。所以装修很一般,孙叔叔打开门,有点抱歉地说:“不好意思,这里面很乱,我一个人住,平时也不怎么收拾,请你不要见怪哦。”

里面是一个很小的宿舍,果然非常杂乱,很多垃圾堆着,我很难相信孙叔叔会住在这么一个宿舍。

“虽然宿舍比较乱,但是我的饭菜很卫生的。”孙大叔笑着说,“我这进去厨房拿电饭煲出来。”

孙叔叔进去厨房,我站在门口,有点惊慌失措的感觉,因为我不知道我坐哪里,这个宿舍除了一张双层铁床之外,并没有椅子之类的可以坐下来的地方。

我看着双层铁架床,下铺的蚊帐很白净,垂下来的角度也是整整齐齐的,四个蚊帐角被妥妥帖帖地塞在草席下面。而上铺的蚊帐却很乱,垂下来,而且呈现一种很污秽的浅黄色,就像那些没有被硫磺处理过的银耳被风吹多了之后会呈现出一种浅黄色。而且这个黄色颜色太重,还是因为蚊帐的材质原因,这个白色的蚊帐并不是透明的,我站在下面看上去,根本就看不透蚊帐里面有什么。

我觉得奇怪,孙大叔不是说一个人住么?为何双层铁架床会有两个蚊帐呢,既然挂了蚊帐,说明肯定也住了一个人的。我突然觉得好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悄悄地走过去,也许是我强烈的强迫症那个时候发作了,反正我就是鬼使神差地走到铁架床旁边,我伸出右手,轻轻地撩开了蚊帐——

在上铺的床上,铺着厚厚的一张红色的棉被,棉被上面蹲坐着一个人,我看不到他的样子,因为他是背对着我的,而且这个人身上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雨衣,且把雨衣的头套也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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