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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趣阁 > 狐言乱语之狐仙儿 > 第四十八章

第四十八章

我盯着自己的掌心,却见撰灵符一切如常,并没像想象中的那样烧成飞灰。

“烧不着?”我狐疑的问。

“是啊,烧不着!”琅琊肯定的说。

“那你让我用狐火烧它干嘛?”

这是在浪费灵力好不好!

“为了让你知道这撰灵符是烧不化的啊!”

琅琊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我鼻子差点没气歪了。

“来,你再撕一下试试!”

“撕它干嘛?”

“好让你知道它是撕不烂的啊!”

天呐,这是只什么玩意儿,什么妖啊!

我一把抓过撰灵符使劲的撕,然后丢到脚下使劲的踩,以此来发泄我心中的憋屈。

“你看你看,撕不破吧?踩不烂吧?我就说……”

琅琊在边儿上一脸兴奋,絮叨叨的解释着。

“闭嘴!”

我几欲抓狂。

整个狐狸村的老头老太太加一块儿,也没琅琊这么啰嗦好吧?

明明是只温文有礼的好妖怪不是吗?

怎么忽然就变了?

我欲哭无泪。

琅琊看看我的脸色,然后乖乖的闭了嘴,从怀里掏啊掏,掏出一个一寸高的小竹筒,然后把撰灵符卷吧卷吧塞了进去。

“你这是干嘛?”

“帮你毁掉撰灵符啊!”

琅琊晃晃小竹筒,一副看白痴的模样看着我。

我恨这种眼神!

“别小看这个竹筒,它能隔绝撰灵符与你那血珀的牵绊,我将撰灵符放在里面慢慢炼化,终有一日它会化为灰飞。”

这么好用?

我两眼放光的打量着这个竹筒。

琅琊见状忙将它揣进怀里,道:“这可是我的本命法器!”

我顿觉无趣。

真是只小气的妖怪。

原想借这竹筒把撰灵符带给如花婶子,看来也只能想想罢了!

本命法器概不外借,这是妖间不成文的规定。

算了算了,就像胡六爷说的,丢就丢了吧,反正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丢给琅琊,总比丢到路上让别的妖捡去强!

我看看天,然后问琅琊:“你可有要去的地方?说来听听,万一我们同路呢。”

琅琊犹豫了一下,道:“我去姜国。”

姜国?

看来不能同路了!

我垮下肩冲琅琊一抱拳,然后拎着东西爬上驴子往东走去。

还想着傍个大妖好赶路呢,好失望呃!

走了几步,觉得自己这样话也不说扭头就走的行为好像不太礼貌。

毕竟相识一场,好歹都是妖,还是相互道别一下比较好。

嗯,就这样!

我吆喝着驴子掉了个头,才发现,身后已经没有了琅琊的影子。

走了?

呃,像这种大妖,应该会瞬移之类的法术吧。

我往酒肆那边望了一眼,里面静悄悄的。

琅琊看起来是那种行事谨慎的妖怪,应该没人发现有两只妖在这里唧唧歪歪歪了半天。

我骑着驴子往小后生指点的那个码头走去。

只是……如果要借宿的话,我该怎么开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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