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遭俘虏以及审判
贞德在卢瓦尔-沙里特(la-charité-sur-loire)度过了没有战斗发生的十一月和十二月,接着在隔年三月前往lagny-sur-marne,并在5月13日前往贡比涅以抵挡英格兰和勃艮第人的攻势。在一四三零年五月二十三日的一场小规模战斗中,贞德被俘虏了。当她下令军队撤退回贡比涅城时,她处在军队的最后方以确保所有人都退回了城里,但就在这时贡比涅城因为害怕英军跟着闯入,没等到所有部队撤回便将城门关下,贞德与剩余的后卫部队便遭到了勃艮第人俘虏。
3、 死刑
贞德被绑在火刑柱上,手握著十字架祈祷(为法国新古典主义画家jules-eugène lenepveu的作品)。当贞德签下弃绝书时,弃绝书上也声明同意穿着女性的服装(自从离开家乡以来,贞德始终穿着男装)。几天后,依据目击者的说法,贞德在监狱中被一名英格兰贵族试图强奸未遂。她重新开始穿着男装,要不是为了防止骚扰,或者就如同jean massieu作证所言的,因为她的裙子被偷走而没有衣服可以蔽体了。
死刑于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在鲁昂进行,目击者描述了死刑的那一幕。贞德被绑在火刑柱上,她不断的祈祷著,并向旁边的神父请求让她握著一个小十字架。最后火被点燃,几分钟后,一切都结束了。英格兰人将烧焦的木炭拨开,暴露出焦黑的尸体,以向人群证明她的确死了,接着又燃烧了尸体一次,以避免她的骨灰被人收集。
英格兰人将剩余的灰烬都扔进了塞纳河。负责点火的刽子手geoffroy therage后来形容他当时:“……非常害怕烧死了一位圣女而会被打入地狱。”
4、另一项罪名
贞德还有另外一个罪名:像男人一样穿衣服。这在一四三一年可是一项大罪。当时的教廷是按照圣经上的训令(《申命记》第二十二章第五节)来判罪的。“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种行为都是耶和华和你的神所憎恶的。”贞德在战场上穿的是甲胄,但是在军营里却穿的男装,据记载,她穿的是一种很短的灰色的束腰外衣,套在朱红布料做的、织的很密的长筒袜子上面。那个时候还没有橡皮筋,男子的长统袜的顶端都开有成对的扣眼,中间用绳子串起来系紧。一般人用七种以上的花色来系这种袜子,而贞德用了20种,而且还系得很紧。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奥尔良少女”的身份。在监狱里,贞德宣称,没有紧身的袜子,她感到很不安全,她要和教廷抗争到底,准备接受自己的命运。后来,她被套上一身长袍。行刑时,她没有遗言,只是向敌人发出了嘲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