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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农场主就是我

驯鹿,一种栖息于欧洲和亚洲最北端的鹿,它们对于生活在北极的人而言,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几个世纪以来驯鹿已经部分被驯养化了,值得怀疑的是目前在旧大陆纯正的野生驯鹿是否还存在。北美驯鹿是一种形体较大并且很难驯服的鹿种。

驯鹿体长大约为6英尺(1.8米),其至肩膀的站立高度为3英尺(1米)。驯鹿是少数无论雌性还是雄性都长角的鹿种之一。它们的鹿角扁平、有分枝,并且向外延展,从脖子上方先向背后弯曲然后再伸向前方。驯鹿的皮毛厚重,颜色范围从白到褐。驯鹿的蹄子相对较大,所以能很稳地行走在雪地上或冰上。驯鹿的颈部下面垂着很长的赘肉(皮的折层)。

在冬季,驯鹿是最好的交通工具。白雪皑皑的林间,坐在几头驯鹿上是多么的惬意与悠闲。

云轩看着眼前的森林,不禁一呆,这些树真粗啊,这是云轩内心的真实写照。只见这里的差不多每棵树三五个人合抱都抱不住,这得多少年啊。

乔治看出了云轩的惊讶,“云,这里的森林在1840年以后就禁止采伐了,历代主人不仅没有采伐,而且大力植树造林,使这里的生态更加的适合人类的居住。这里最小的树木都有几十年了,那是沃特先生小时候种下的。”

云轩漫步走在粗壮的森林里,感受里面的气息,郁郁葱葱,白雪皑皑,组成了一副童话般的世界。云轩能感受到,这里的灵气最为浓密,可能是越老的树散发的灵气越多。吸了一口气,云轩觉得自己体内的那股气流流动的更快了。这里是个好地方,这是云轩给出的结论。

诶,戒指里不是还有不少不知名的种子吗,干脆就种在这,恩,是个主意。云轩假装从口袋里掏出种子,走到一片空地上,云轩用手挖了一个小坑,放进去,埋上,又浇了一些元水。就这样,云轩差不多每个品种都种上一些,做完这些事,云轩抹了抹头上的汗,感觉有点累了。云轩没有让乔治帮忙,怕他发现什么。

在来的路上,云轩看见一个湖就放上一些元水,反正用不完,看见树木就浇上一些,最后看着湖泊和数太多了,干脆就用意念控制住元水把它放在了山脉上水的源头,这样就慢慢流,总有一天会都流到的。其实云轩只要是仔细的感觉一下,就能感觉出来,当树木吸收了元水之后,树木变的更加挺拔和葱绿了,那些树木隐隐有还要长的趋势。

如果现在有人从飞机上看这片森林,绝对会看出不一样的。因为这里的树木明显比其他地方的显得更加富有生机。散发出来的灵气更多了。

云轩恋恋不舍的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回到城堡,云轩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城堡里的植物也撒上了元水。才回到自己的房中,一推门,看见一个女佣正在整理自己的床,那个女佣背对着自己,弯腰叠被,臀部的曲线充分的显露出来。这让云轩看见真是虚火上升,云轩连忙深吸了几口气,把火气压了下去。

云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这一阵有点变化,欲.望明显增强了,现在一点小的火苗就受不了了。但是云轩心里又想到,这个**身材真是不错,够火辣,我喜欢。

云轩干咳了一声,那个女佣急忙转过身来,云轩稍微的惊艳了一下,小美女。“少爷,您回来了。”那个女佣用怯怯的语气说道。

“呵呵,你好,谢谢你帮我收拾。”云轩说完只见那个女佣便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哎哎,怎么跑了,莫非我没有魅力了,怎么一见到我就跑啊。”云轩摸摸脸说道。

下午干什么呢,还有哪没有看呢。云轩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的嘟囔。其实也难为云轩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过的还这么滋润,丝毫没有自己是生人的感觉。

可以说除了他的农场以外,这里根本就不可能有别的人了,私人领地,外人免进。云轩想找个喝酒聊天的地方都没有,有倒是有,那里就是城堡地下的藏酒室了。可是一个人是真的没有意思,干喝再好的酒也没有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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