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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出敌阵,宋庆再次恢复了活力,京城周围到处都是辫子兵,也到处都能看到明军的溃兵,都是之前跟随满桂出战被打散的,也有些是各地勤王的军队,在这次恶战中脱离了大部队。
逃亡途中,他成功杀掉几个包衣,抢到了一把做工粗糙,但也勉强堪用的长枪,还抢到了些干粮,跑了半日的工夫,看看日头逐渐西沉,周围的也再没有辫子兵的踪迹,便找了片树林,让战马自己去找草料,他则坐在地上吃了起来。
干粮这东西,宋庆十分不喜欢,他在徐州卫大鱼大肉惯了,哪怕是在行军路上,因为军官的身份,也是专门能吃小厨房的,平日里跟士卒们同甘共苦没问题,可小灶这东西谁也不嫌多,如今激战了一天,却只能吃从包衣手上抢来的干饼子,还不知是什么材料做出来的,对他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啃了两口之后,他发现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是这干粮简直不是人吃的,另一件事他没有水,只凭早已干涸到能摊鸡蛋的嗓子,很难将这种东西吞咽下去,看看周围无人,便轻手轻脚的走进树林,看看什么地方能够找到水源。
走了不远之后,他忽然闻到一阵香气,鼻子动了几动,辨别出应该是在烤野兔,宋庆心中大喜,只是敌友不明,不敢贸然现身,只要继续潜伏着向前行进,一直走到树林身处,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个明军的溃兵营地,洋洋洒洒数百人都在这里,有的在互相疗伤,有的在打着瞌睡,正中心的位置则有几个火架子,上面挂着十来只烤野兔。
“这就是命不该绝啊!”宋庆哈哈一笑,大跨步的走了出去,那伙儿明军顿时被他惊住,待看清来人一副明军打扮时,这才重新松弛下来,有几个眼尖的却突然单膝跪倒在地,恭敬道:“叩见百户大人!”
见有人看出自己身份,宋庆也松了口气,要知道溃兵这玩意是最没法进行预判的,打败仗打得多了,本身心里就会发生些扭曲,万一再记恨上军官,自己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
好在这帮人还是很守规矩的,知道给自己见礼,宋庆点点头道:“都起来吧,我刚从安定门那边过来,队伍被打散了,我中了一箭,想找地方治治伤,没想到就遇上你们,这里有郎中没有?”
“郎中?”领头那军汉先是一愣,随即脸色有些尴尬,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庆看的新鲜,笑道:“怎么,这有没有郎中你还要琢磨一阵不成?”
“这个……”那军汉似乎有些不大好说,只好苦笑着道:“大人您还是自己过来看吧。”
宋庆是军官,而且是个百户,在这帮溃兵中职位最高,因此当他走进人群,所到之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有几个还很自觉地自报家门,也让他对这支几百人的队伍有了些了解,发现了里面几个挺有意思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