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我请哈!别跟我抢!”凌灵打心眼里对孟歌很感激。
“这辈子还没让女人请我吃过饭,小白脸才让女人掏钱。”孟歌富家公子哥派头十足。
“也是啊,你个大黑脸。”凌灵轻声笑,娇俏可爱。她挪了挪脚,忽然弯下腰。
“哎,零零八你人呢?”孟歌假装焦急寻找袖珍人影:“白雪公主一低头,你是想当小矮人?”
“谢谢你恭维我,杰士邦!”凌灵把最后三个字咬得很清楚,再站起身的时候,孟歌就只能看到一个黑黑的头顶,顺着车身移动过来。“哎,威猛先生,把我鞋拿出来行不?”
凌灵扬了扬手里的水晶高跟鞋。
孟歌捂心:“能不能不要给我起这么难听的名字?”威猛先生,那是洗化用品。
“你还是喜欢杰士邦?”凌灵恍然大悟状。
孟歌只能吐血,举手投降:“好好好,水灵灵的大美人,是我错了,我以后保证只叫你凌大美人,拜托你也不要给我起那么稀奇古怪的外号了。”
“礼尚往来,孟大帅哥。”凌灵巧笑倩兮。
孟歌瞧着她欢脱的模样,光着脚丫,举着水晶凉鞋,站在车旁边,背后是园林一样的江南水乡背景,整个人就好像是钻出画面的精灵。
他见识过的环肥燕瘦多了去了,娇羞美艳狂野性感,但总感觉,凌灵这一款,美的有点不一样。
“得,你这么没品我也不强求,别光脚,地转凉,我给你拿鞋。”孟歌见多了要风度不要温度大冬天也穿贴身礼服的女人,实在没见过这种因为一点点不方便就自甘堕落的类型。他认命地当了回拎鞋匠,把灰姑娘的水晶凉鞋收走了。
凌灵喜笑颜开地换回自己的凉鞋,虽然造型顿时减了几分,但胜在自在,不过挂在孟歌身上当铃铛。
“凌大美人,现在可以邀请你赏光吃饭了吗?”孟歌绅士礼。
“当然。”凌灵公主般高傲。
自家的会所,员工们早就知道老板的个人*最好视而不见。两个人坐在了临湖的一个位置,面对面。
相视。
凌灵扑哧一笑。
“干嘛。”孟歌摸了摸自己的脸。
“没事,只是想到你刚才的样子,冲击奥斯卡影帝都没问题。”若不是自己清楚地知道不可能,她都要沦陷在他的温柔里。
“必须的,本公子什么人。”孟歌得意了。
“也是,任何事情都是熟能生巧。”凌灵深有感触地赞同,眉眼里全是笑意。
孟歌的笑容又僵了。“我算是发现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跟小辣椒果然是好闺蜜——不对,小辣椒还比你仁慈一点。”
“你在说我恶毒?”凌灵教育着孟歌和女人的说话之道。
……孟歌颓然:“得,我说不过你。好男不跟女斗是祖训啊!”
“你是真男人,不要跟我小女人计较。”凌灵举起红酒杯,收起笑容,表情变得诚恳:“孟歌,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这,忽然间这么客气,感觉还有点隆重啊。”孟歌也举起酒杯,两个人隔空碰了一下:“祝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幸福一直在自己身上,这里。”凌灵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乐观向上,是她一路成长的动力。
孟歌的眼里却先看到了胸,饱满的,挺翘的,圆润的,露出四分之一弧度的,雪白的,胸。他呆了一呆,转移目光,又喝了一口红酒,才接住话题:“你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子。”
“谢谢表扬,老男孩。”凌灵即使浅笑,也不优雅,而是带着一点点灵动的可人。
“哎,凌美人,你跟小辣椒那么好,你知不知道她的感情世界啊?”孟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凌灵眯起眼睛,狡黠:“这么八卦,我是不是又可以给你起个外号,叫八哥?唔,这个外号不错啊。”
哪里不错了?也就比杰士邦和威猛先生好点,孟歌真是服了这幼稚又天真的思维。“别告诉我你一点都不好奇啊。”
“我当然不好奇,因为我知道,小筝的感情世界,那压根儿还是个黑洞,没爆发没形成。”基于当初在威斯汀四个人一起吃饭时候形成的阵线,凌灵决定好好和他探讨下这个问题。“哎,我问你啊,那个宋宸灏和顾泠澜,是不是都喜欢小筝啊?”
虽然跟两个男人各自只是吃过一顿饭,但作为八卦界的教主,这方面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两个男人虽然掩饰地都很不错,但总有蛛丝马迹可循。
孟歌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旁人,才往前凑,压低声音:“你也看出来了?”
“那就是真的?”凌灵两眼放光:“小筝的春天到了!”
“两个春天提前到,小心寡妇年!”孟歌夹在两个好兄弟之间,手心手背都是肉,平时只能装聋作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早就有了倾吐的*。
“你这话说的……”凌灵鄙视他用词不当,不过一想到顾泠澜和宋宸灏的关系,也不觉得有些头痛——两个男人都是如此美好,要择其一也太难了吧?“不过确实好复杂啊!”
“哎,小辣椒心里有没有偏向谁?”零零八和八哥凑一起,天生一对。
“没有唉,最近刚好我自己事儿多,又是租房子又是找工作,都没赶上这么精彩的事儿。”凌灵也扼腕叹息:“不行,我得好好找小筝去套套话。”好奇心害死猫,可就是忍不住啊。
“套到了给我通个气?”孟歌眨眼。
“你对小筝也有兴趣?”凌灵怀疑。
“怎么可能!”孟歌严肃脸:“我这不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嘛,若是知道小辣椒心里偏向,我也可以一面顺水推舟,一面隐晦着点儿劝阻,比如介绍两个大美女什么的,这不就不会造成好兄弟相爱相杀的局面了?”
“有道理!”凌灵比起大拇指:“那行,为了爱情和友情,我就勉为其难,给你透露点儿。”
“我们这叫攻守同盟!”孟歌又倒起红酒:“来,走一个!”
盟约订立愉快。
“哎,零零八,刚才你还没回我呢,去我们那儿上班怎么样,我和泠澜、灏还有Jason那家伙,刚成立一公司,正招兵买马呢。”
“我一学计算机的,你们招?可别冲着情面把我白养着。”
“要养你那也是个人行为,我偷偷摸摸着就行了,谁还把你找公司。”虽然接触时间不是很长,但孟歌却有了一种好像很了解凌灵的信心:“刚开始,什么人才都缺,你又自己人,知根知底,放心。”
“那这么说,今儿我双喜临门了?”凌灵举杯:“谢了!”
------题外话------
近水楼台先得月,都要到自己身边才好办事,不然跟我们家宋大少和钟警官一样,扇子为了安排他们的见面操碎了心!大宋还那么一破脾气,小筝还那么一根筋,扇子亲妈真是哀伤……另,Jason和陆谣那一对,出国线会是感情突飞猛进线,我是就在正文里一并写着,还是以后当番外写?正文写的好处就是看着循序渐进舒服,但大宋小筝的主线暂时戏份就少一点;番外写的好处就是喜欢一对看一对,脉络清晰,但在正文里看着,可能有点脱节,会有一种我擦!啥都没发生咋J总和幺儿就这样的疑问。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