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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奸犯问题

一些书友会说,主角是现代穿越过去的,他受的是现代法律教育,应该知道不能跟****的没错,我双手赞成这个观点但是,请这些书友翻翻我国刑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yin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现行刑法规定奸yin**构成**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

且不说乔巧儿的年龄写错了,应该是十五六岁,就算只是原先写错的十四周岁,把她搬到现代社会来,也不算**啊,就算这些书友们筹钱派一帮子警察时光穿越过去把左少阳抓回来,按照现行刑法,也没办法追究他**罪的刑事责任啊?因为乔巧儿已经满了十四周岁了

当然,写小说要考虑读者的感受,毕竟读者是受现代教育的人,可是,写十四岁觉得太**,那写多少岁合适呢?十五岁?十六岁?十七岁?老沐有些茫然了。因为既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是女二十周岁,那按照这些伸张正义的书友的观点,应当理解为,不满二十岁的咻嘿,都是不符合法律和道德的。

最后,老沐再三反省,当时应该写咱们这位主角洞房花烛夜里,一身正气,大义凛然地断然拒绝跟乔巧儿咻嘿,并且从此以后,正襟危坐,夜夜挑灯看《春秋》,看他六年时间,等乔巧儿年满二十周岁,那时候再跟乔巧儿圆房。

可是,这样法律道德上都过得去了,只怕又有书友出来口沫横飞要骂老沐迂腐了。

到底该怎样才好?

唉写穿越小说真T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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