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用五百万美元“说服”了格列菲斯,但是唐旭宸不会笨到自己开车,坐在前排左侧能更好的盯住格列菲斯。
此时,伦敦南面的克洛伊登。
虽然是一座单独的城市,但是随着伦敦市区扩大,克洛伊登差不多就在伦敦郊外,成为伦敦的卫星城。与伦敦北面的城镇不一样,住在这里的大部分是贫民,而且黑帮混杂,治安极为恶劣。
接到雷恩打来的电话,赖斯就把那个女人关进了地下室。
虽然雇佣兵中几乎没有女性,但是赖斯是一个例外,而且在“剑齿虎”军团中,没人把她当女人看待。
只看身材,也没人会认为她是女人。
身高一米八五,腰围恐怕也有一米八五,体重在二百五十磅以上,胳膊比很多男人的大腿还要粗。至于胸前那两团做为性别标志的肉球,完全看不出来,或者可以当成两块强壮的胸肌。
关于她的过去,连雷恩都不是很清楚。
她不是尼日利亚人,也不是刚果人,而是来自塞拉利昂,一个盛产钻石、却战乱不断的小国。
大概十年前,她还不到十六岁,她的村庄遭到袭击。叛军杀害了敢于抵抗的村民,把包括她在内的其他人全部押往密林中的钻石开采场。最初三年,她存在的价值就是让叛军官兵发泄**。她还怀上过孩子,只是在知道她怀孕之后,看守开采场的军官让一名接生婆为她做了人流。
叛军需要人手,不过没有把一个襁褓婴儿抚育成人的耐心。
流产后半个月,她用一把不算锋利的刀片割掉了那名军官的命根子。
折磨与拷打持续了很久,她想到了死,也丧失了活下去的****。可是她没有死,靠每天两碗米水,还有用野草嚼烂后和上稀泥制成的膏药,她奇迹般的挺了过来,而且在三个月后就能下地走路了。
只是,她也因此丧失存在的价值,被送进了矿坑。
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别说是柔弱的女人,即便是最强壮的男人,也没有哪个能够活满六个月。
叛军不断袭扰附近的村庄,劫掠村民,就是因为开采钻石的死亡率太高了。
她在矿坑里坚持了四个月,直到那一天。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已经记不起来了,只知道一架直升机飞了过来,投下了炸弹,还有很多全副武装的军人,不是黑人,是白人。战斗进行得很激烈,她趁乱逃出矿坑,从一具叛军士兵的尸体上找到了一把步枪,然后冲进了那名军官的房屋。在那个人赶到时,她已经把那名强暴她、强迫她流产、被她割掉命根子的叛军军官打成马蜂窝,还死死扣着扳机,不断咒骂与喊叫。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直升机上,那名打昏她的白人就坐在旁边。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白人叫雷恩。
从此以后,她就成了雷恩的手下,成了一名雇佣兵。
惨痛的经历,让她发誓不再受人欺辱,特别是男人。为此,她拼命的锻炼,拼命的学习各种各样的战斗技巧,还拼命的进食。为了更强壮,她甚至偷偷注射生长激素,在二十岁那年长高了十五厘米!
在军团里,除了雷恩,没人敢招惹她,也因此获得了“悍妇”这个绰号。
加入军团,成为雇佣兵,对她来说不算是选择,因为她没有其他选择。此外,她对佣金也没有多高的要求。只要雷恩找到她,哪怕拿不到一份钱,她也不会拒绝,因为她觉得这是在偿还欠下的人情。
当初如果不是雷恩,她根本不可能离开塞拉利昂,也不可能有现在的生活。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每天都能吃饱,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能在闲暇时到公园里散步或者到野外露营,不用担惊受怕,不会被恶梦惊醒,哪怕一个人生活很孤单,她也非常满足。
她很节俭,除了日常生活开支,从不乱花一分钱,赚来的佣金大多存了起来。
她只有一个愿望,在存够钱之后回到塞拉利昂,找到那名用草药救了她一命,帮助她在最艰难的时候挺过来的医生。也许不是医生,而是一名跟她一样的村民,只是懂得调制草药罢了。
至于在那之后的事情,她从来都没想过。
虽然她比很多男人都要强壮,但是能做一些男人做不了的事情。
上午,就是她装扮成社区服务员,去摁响了门铃,把那个女人引到门口,让两名同伙从后面发起了袭击。
任何人对女人的警惕性都不会太高,哪怕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女人。
听到从外面传来的声响,赖斯走到大门旁边,通过旁边的窗户朝外看了一眼。
是那辆福特轿车,驾车的是格列菲斯。
对格列菲斯,赖斯没有多少好感,那个家伙太高傲了,而且一向不大听从指挥,很多时候甚至没把雷恩放在眼里。
对赖斯来说,雷恩的敌人就是她的敌人。
当然,格列菲斯不是雷恩的敌人。
看到格列菲斯下车,赖斯放下了窗帘。其他人都死了,就剩下他们三个,赖斯觉得应该对格列菲斯客气一点。
不是巴结他,而是为雷恩着想。
如果格列菲斯在这个时候退出,雷恩的计划就将落空,任务会彻底失败,也不可能拿到那笔佣金。
就当是为了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