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终究不是猪,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迅速适应战场的杀戮。相反,如果给这位百户一个选择,他也不愿意这样。
他今年不过虚岁二十,可是从他七岁那年,爷爷被鞑子掳走开始,十几年的时间,他先后失去了近十位亲人。
伯父、伯母、堂兄、姑父、父亲、兄长、嫂子,还有不满一岁的侄子……每年都有鞑子南下打草谷,他们抢掠,杀戮,无恶不作。
他们把这种恶行称为打草谷,在他们的眼里,大明的百姓就是地里的庄稼,随时过来收割,只要抢夺大明百姓,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帮人丝毫没有负罪感,既然他们这样做,就别怪大明的武人,把他们当成猪狗一般杀戮!
一百多名鞑子,在连续的火铳射击之下,丢下了三十几具尸体,狼狈逃窜。
百户攀着梯子,登上了堡垒的顶端,掏出了一支千里眼,向远处眺望。即便以王岳的豪横,也只能做到每一个堡垒,一支千里眼。
在没有烧制出完全透明的玻璃之前,只能用水晶作为材料,价格倒是不算什么,要命的是工艺,真的很麻烦。
百户举着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贵重的千里眼,向远处眺望,鞑子已经跑得很远了,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回来……
百户咬了咬牙,“走,跟我出堡!”
他带领着士兵们冲到了外面,遍地的尸体,可不只是一堆没用的蛋白质……“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
坦白讲,士兵们是犹豫的,而百户却已经抓起了一把利斧,猛地劈了下去……血液凝固了,寒冷的天气将尸体变成了冰棍,砍头出乎预料的顺利,就像是劈柴一般。
百户提着狰狞瞪眼的人头,恶狠狠啐了一口!
“瞧见没有?这有什么难的?这帮畜生活着都不怕,还怕死了的?”
士兵们脸上泛红,纷纷按照吩咐,将人头砍下,他们没有客气,将这些脑袋堆在了城堡的顶上,甚至还把无头的尸体堆起来,变成了一道防御用的矮墙。
唐顺之出现在小堡的时候,发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他的胃也不那么舒服。
“你们有什么困难没有?”
百户立刻道:“大人,我们一个小堡,只有五十人,鞑子若是在百十人之内,或许还能挡得住。可若是几百人,上千人,甚至更多……必然会冲到堡垒前面。”
“他们冲过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拼!”
百户答应非常干脆,“我们的堡垒十分坚固,鞑子只要找不到破绽,我们就可以一直攻击下去,直到杀光他们!”
“可若是鞑子攻破了堡垒呢?”
“那,那我们就血战到底!”
“不!”
唐顺之终于摇头了,“有血战牺牲的勇气很好。但是不要忘了,我们还有其他的堡垒,还有独山堡,后面还有喜峰口……我们是一个整体,是一起作战的袍泽兄弟,刚刚提督大人已经到了喜峰口。他告诉大家伙,每一个经受战火洗礼的士兵,都是最宝贵的财富!以后扫平草原,灭掉所有鞑子,还要靠大家伙呢!”
听到这话,许多人都是一愣,什么,提督大人也到了?
就为了他们这个小堡?
这是何其有幸啊!
士兵们顿时鼓起了斗志,一扫疲惫,准备迎接下一轮的攻击。
他们还不知道,岂止是王岳,全天下的目光都落在这以独山堡为核心的十一座大小堡垒上面……
差不多过午,从远处传来一阵阵沉闷的声响,宛如闷雷,大家伙下意识抬头望天,并没有任何异样。
是鞑子!
鞑子的主力来了!
尽管经历了一次小胜,谁也不敢大意,或许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出现。
很快,成千上万的鞑子骑兵,犹如潮水一半,在远处集结,战马不耐烦地踱步,人们的脸色也因为看到了那座尸体堆积成的矮墙,而变得疯狂。
好个狂妄的明军!
多少年了,还没有人敢这么干。
“大汗,让臣去杀光这些该死的明狗!”
卜赤脸色阴沉,看不出喜怒。
如果说别人觉得王岳用兵,那就是个笑话,但卜赤却不敢这么想。几年前,他精心布局,借着朱厚照驾崩,人心混乱,弄出大同兵变。
说实话,卜赤并不想打进京城,恢复大元朝的无限风光。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疼大明君臣,逼迫明朝同意通贡贸易。
事情就这么简单!
可越是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就越麻烦。
那些愚蠢的明人,以为靠着一点金钱就能买通蒙古可汗,他们真是愚蠢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