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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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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十一个月,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肉球,刚会扎着手下地走两步的时候,她爸就没了。

他的死法相当凶残,车祸——当时他正黑灯瞎火地值完夜班往家走,途中他琢磨着趁着没人,抄近道,就蹬着俩轮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刚上去就被一辆货车撞了,直接甩出去好几米。

连人再车,一起扁了,再没能鼓回来。

魏谦他们家也再次到了孤儿寡母的境地。

这其实也没什么,全世界那么多孤儿寡母的家庭——比如天天早晨卖油条的麻子他们家。

别人也都擦干净眼泪,直起腰杆,照样活得人似的。

可是魏谦很快惊恐地发现,他那漂亮亲切的“妈妈”,一夜间又变成了操蛋的恶婆娘。

她伤心之余,似乎认定了自己这辈子比苦菜花还苦,已经不想活了,于是变本加厉地作起死来,她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并且经验丰富,端是作得一手好死。

魏谦每天生活得杯弓蛇影——他自己要上学,要想方设法地弄来钱,要照顾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妹妹,还要防着那个时刻会爆炸的女疯子。

到了后来,魏谦甚至不敢把宋小宝一个人放在家里。

每天他上学,就把小宝送到楼上三胖家或者开小饭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妈或者麻子的妈给照顾一天,晚上放学再把小宝接回来。

魏谦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压一下子把他压得抬不起头来,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别说他一个孩子。

有一段时间,魏谦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一手握着小刀,一手抱着小宝,看见小刀,他就想冲出去把他妈宰了,看见小宝,他又只好收敛心神,躺回床上,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把哼哼唧唧要被惊醒的小家伙重新哄睡着。

他还有个小妹妹,这是个活物,是个人,和他一样命苦,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养大。

哈姆莱特纠结了一个漫长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魏谦也用他的童年纠结了一个更加漫长的问题——“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他像狗一样活着,竟然还有心情纠结这么哲学的问题,他将来或许注定是个人物。

这期间,三胖妈和麻子妈都帮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发小,三胖一家人都市侩又粗俗,麻子他们娘儿两个都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孬种——跟他们住邻居的,没有什么社会高端人士——然而市侩又粗俗的邻居却是古道热肠,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开口,就肯帮他的忙。

三胖妈不像麻子妈那样敢怒不敢言,她有时候看不下去,义愤填膺得简直恨不得往魏谦他妈脸上吐唾沫,然而终究没有成行。

这没什么,魏谦知道她不敢,因为三胖妈虽然穷横,但毕竟是个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都不敢轻易招惹婊/子,就像正经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样。

再后来,魏谦他妈终于不负众望地死了。

魏谦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知道她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魏谦他妈从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生活中被一棒子打醒,心里的苦闷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她怎么也想不开、怎么也适应不过来,于是理所当然地重新堕落了,重操旧业了,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她去吸毒了。

她先是陪着客人吸白面,吸完以后一起云山雾绕地干一炮,客人高兴了会往她的胸罩和内裤里塞小费,她也靠这片刻的光阴逃避无力反抗的现实。

后来,她的毒瘾无法遏制地升级,开始哆哆嗦嗦地给自己肌肉注射。

那一段时间,魏谦家里有过很多针头,平时怕小宝看见往嘴里塞,魏谦每天要把家里打扫三四遍,看见针头就收起来销毁。

他妈死了以后,她的东西都让魏谦一把火烧了——她最后死于艾滋病,被针头传染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是小混混们用来装逼的箴言,也是那女人留给魏谦兄妹最后的话。

魏谦他妈临死的时候,形象活像个怪物,整个人瘦成了一把骨头,头发也差不多掉光了,脸部严重变形,一双本来就比别人大一些的眼睛凸了出来,皮肤大片大片地溃烂,看不出一点年轻貌美的痕迹,简直就是个又脏又臭的癞蛤蟆。

癞蛤蟆她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用近乎温情的眼睛看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眼,坦然地说:“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了。”

魏谦嗤笑一声,认为她是在放屁,她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当年就不应该出来鬼混,不应该吸毒,更不应该为了几块钱和猎奇,就打扮成一个妖魔鬼怪去夜总会坐台。

她应该像无数仙鹤一样的小妞一样,穿着可能不那么合身的校服,额头前面弄一排傻乎乎的齐留海,正襟危坐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解析几何,然后考上一个大学,工作,结婚或者剩着……不管怎么样,都像个正经人一样地活着。

哪怕她格外笨,学什么都不成,起码她还能去给人家当保姆,打零工,卖早点……

那样她说不定会一直活到九十岁,能看见她的孙子结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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