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怎么写怎么写。宠着他……
嗯,不是,惯着他呗。
这种级别的作家,编辑已经失去了指导资格了。乌贼才是专家,就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写就好了。
“侦探、探案。”陈平安道。
叶子很是惊讶,“这是国内很少的题材呢。我能看看稿件吗?”
“发你邮箱了。”
很快叶子收到了《神探夏洛克》的稿件。
快速浏览。
相比于原著,陈平安在开篇依然率先引入华生,然后再因为华生租房找室友,以他的视角展开。
但陈平安加深了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物刻画。
比如原著中华生和福尔摩斯的第一次相遇,双方握手的时候,福尔摩斯对华生道:“你去过阿富汗,我看得出来。”
华生:“你看得出来?”
福尔摩斯:“这没什么。”
他没有详细解释,而是转移话题道:“现在这个有关血红蛋白,才是大问题……”
之后通过一系列福尔摩斯喜好的描写来展现他的人物形象。
比如“我抽烟可厉害”
“你说的吵闹声,拉小提琴算不算吵闹声?”
一个稍显神秘、古怪、爱鼓捣研究、抽烟、还会拉小提琴的福尔摩斯形象构造起来。
这样写倒不是不好。
而是陈平安觉得,还不够有力,还不够让福尔摩斯在读者看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他,为之疯狂。
原著的创作时代已经很久远,那时科技没这么发达,娱乐也没那么多,人们除了看戏剧、看小说,好像没有更多的消遣。
所以人们沉得下心来。
尽管节奏舒缓一点,读者们也完全能接受和适应。
但现在这个时代不同,碎片化很严重,节奏很快,人们的耐心好像也跟着退化了,所以对于作品的开篇要求更高,节奏要求更快。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陈平安对这段内容进行了改写。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见面,夏洛克便猜到了对方前来的目的,以及身份。
“你是在阿富汗待过的退伍军人?”
“想找我合租。”
“我在想事情时候会拉小提琴,有时一天都不讲话,你介意吗?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
华生被听懵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对福尔摩斯一无所知,而福尔摩斯似乎已经知道他的情况。他看向带自己到福尔摩斯实验室的朋友斯坦福,“你把我的事告诉他了?”
斯坦福:“一个字都没提。”
华生转向夏洛克.福尔摩斯:“那谁告诉你室友这回事?”
夏洛克:“今早我告诉斯坦福,我这种人找个室友多困难。刚过午饭他就来了,带来一个老朋友,并不难猜到吧。”
“你显然刚在阿富汗军队服役过。”
“我知道你是个军医,刚从阿富汗被遣送回来,你有个哥哥很关心你,你却不愿得到他的帮助,你对他的不满或许是因为酗酒,而更有可能是他刚抛弃了他的老婆。”
“我也知道医生认为你患有伤残心理后遗症,恐怕这个诊断很对。”
夏洛克以极快的语速说出华生的情况。
华生很纳闷,他感觉自己在夏洛克面前完全被看透了,关键是谁也没告诉他这些信息,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
华生想不明白。
而在这里陈平安也没有对之做出解释,留下一个小小的悬念,放在后面去揭露。
作为开篇的人物塑造,夏洛克一眼看穿华生,想必读者已经对夏洛克产生好奇,在心里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作为侦探的神秘感、理性、聪明通过这段对话表现的淋漓尽致。
除此之外陈平安以华生的视角,对夏洛克进行了外貌的描写和补充。
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一章最后一个字落下的时候,得意丰满生动。
叶子看完第一章,一个迷人的夏洛克形象已经紧紧抓住她。
让她恨不得一口气读到大结局。
只可惜乌贼发来的稿件,只提供了短小的篇幅……
短小无力!
叶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但同时也给出了极高的评价:“又是一部神作!”
并且他发现在题材和写作风格上,
乌贼再一次做到了别出心裁,
独树一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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