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红裳男子,长眉斜飞,伸手捞过刑场上的一个姑娘,丢到马背上趴着。
他又捞过另一个,摞在那姑娘身上原样趴着,转身纵马便走,丢下一句:“折云,剩下的都带走,回去慢慢挑。”
这,这是闹哪出,姚杳瞧着那一人一马,这么扎眼的衣裳,这么鲜艳的马,这么高调的出场还没遭雷劈。
嗯,确认过眼神,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这,是,是太子殿下,太子殿下这是疯了么,要干嘛。”
“嘘,不是早有人说东宫纨绔,太子好色么。”
围观百姓从日蚀的震惊中回过神,又陷入了太子劫法场的巨大打击中,连连点头,还是念过书的反应快,太子殿下好色,抢个人不算什么。
“等等,好色,劫姑娘就行了,还劫男的干嘛。”
“这色,不也分男色,女色嘛。”
围观百姓倒抽一口冷气,东宫纨绔的名声果然不是盖的,劫法场,还男色女色一起劫。
大靖朝,要完了!!!
劫法场这样大逆不道的罪过,这样四六不着的纨绔子,却没有一个衙役敢上前阻拦,反倒呼啦啦跪倒一片,低着头,咬着牙,忍着笑,斜着眼睛看热闹。
虽说好奇有风险,八卦须谨慎。
但这样的热闹,百年难遇啊,拼了午食不吃了,也必须得看啊。
错过了这一回,保不齐再看到这样的热闹,就是下辈子见了。
阮侍郎慌慌张张的跪下,想要阻拦却又没胆子真的阻拦。
他只好伸出手装装样子,脸颊抽搐,声嘶力竭的大声喊道:“太子殿下,太子殿下,不可,不可啊,这些,这些可都是圣人朱笔圈画的死囚啊。”
这倒霉催的司天台,怎么看的天象算的日子,算不出不祥的日蚀也就罢了,怎么太子也来劫法场凑热闹。
这坑人一脸血的官场,还能不能愉快的混了!
谢孟夏狠狠一甩马鞭,回首啐骂:“滚,等孤消遣够了,再给你送回来砍一回就是,废什么话。”
此言有理啊,阮侍郎顿时无言以对,他实在是招架不住这个混不吝的纨绔子。
可转念一想,反正人是太子爷抢的,祸是太子爷闯的,挨骂受罚也是太子爷的,太子爷都不怕,他操的哪门子闲心。
阮侍郎一个骨碌爬起来,轻松拍了拍衣摆上的土,一本正经的吩咐:“好了,收拾了,都回衙署吧。”
太子殿下规格太高,姚杳没那个福分见,自然不认得他,但他干的那些事,她还是听过一耳朵的,就着饭听,十分下饭。
这位爷是从未在市井江湖中出现,但市井江湖中从不缺他的传说。
他被尊为纨绔子的最高境界,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姚杳离得近,这些话听得一清二楚,果然是个实打实的混世魔王,十五年间几废几立,却始终在太子的位子上屹立不倒,皆因为他有个好爹好母舅,还有一张巧嘴,若在前世,他就是没人敢跟他拼爹的那个。
姚杳区区一个七品参军,打死她,她都没那个胆子去阻拦,也拦不住。
况且坊间早有传闻,进了东宫的貌美姑娘,呃,还有貌美小厮,没几个能活着出来,左右他抢走的都是死囚,死在刑场上是死,死在东宫也是死,殊途同死。
转瞬间,姚杳便想到了诸如满清十大酷刑之类的死法,惨不忍睹啊。
明晃晃暖洋洋的日头下,她打了个寒噤,变态,真变态。
愣了个神儿的功夫,折云领着东宫的侍卫和下人,揪小鸡子一般,一手拎一个,已将其他几十名死囚都扔进了马车,跟在谢孟夏身后,往东宫赶去。
见血的秋决变成了不见血的劫法场,姚杳背负着手,身侧的剑穗儿继续一跳一跳的,晌午了,该用午食了,办砸了差事也不能不吃饭。
办砸了差事,人受委屈是罪有应得,肚子受委屈是不可原谅。
崇贤坊的曹家从食新做了瓦片烤肉,还是依着齐民要术里的腩炙古法,将肉去骨,酒,鱼酱汁,葱姜橘皮豉汁腌制,放在瓦片上均匀烤熟,吃的时候佐以蘸料。
月初刚发月俸时,姚杳去曹家从食里吃过一回,刚咬上一口,肉细腻嫩滑,回味无穷,再配上一碗酸爽的浆水饭,啧啧啧,那叫一个舒坦。
如今刚刚月中,胡吃海塞了半个月,姚杳手里的余钱显然不够吃一顿瓦片烤肉了,别说瓦片烤肉,就是素菜素饭,也只够吃上三五日的,余下这十天,她就只能吃公厨了。
姚杳慢慢走到长安县衙外,打算牵着马去曹家从食外头闻闻肉味。
何登楼满脸通红,哼哧哼哧的跑过来,喘了口气:“姚老大,郭亮传信儿过来,那个暹罗商人进城了,住进了醴泉坊的五味酒肆。”
五味酒肆在醴泉坊东门南,青砖灰瓦的两层小楼,外带一个不大的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