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用这种语气说出来,还在这种场合下,更更可恶的是,最该心虚的人竟然说我心虚。那一刻,我的心情由惊讶到茫然,最后升起了些许恼怒,甚至在脑海里幻想自己站起来,扇他一大耳刮子,再往他命根上踹一脚,最后叉腰叫嚣:“放你X狗屁!老娘我会心虚?老娘只会让你肾虚!”
但是我没有这个胆量,更没有这个机会。
因为沈林奇忽然朝我凑了过来,然后……然后我被吻了!
如果我说,这是沈林奇第一次吻我,你信不信?
虽然这话从一个被人包养了三年的女明星嘴里说出来,听起来是那么不可思议,甚至有点好笑,但它却是真的。
坦白说,我的男女观念很保守。
除了曾在电影中有过必要的吻戏之外,我可以说毫无经验。
白哲没出事之前,我是个活在城堡里的公主,虽然我父亲至我十二岁时就离我们而去的,但是母亲对我和白哲的照顾无微不至,从小我便衣食无忧,在学校里也是成绩出众,有男生追我,我甚至连手都不敢让他碰,因为我以为那样会怀孕。
别笑,谁没有过纯情得一逼的年少时代?
可惜后来,白哲出事了,由于伤心过度,母亲心脏病发,不久便离我而去了。那个开车撞了白哲的运输工人,根本支付不起高昂的赔偿金,为了赚钱,我不得不退学打工,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误入了这个圈子。
从此,我的人生彻底改变了,我再也没了谈恋爱的心思,直到我遇到沈林奇。
他说:“作为女朋友,我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包括自由。”
彼时我才十九岁,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片子,便仰着头问:“那如果我要求你别碰我呢?”
没想到他答应了,更没想到他真的没碰过我一根头发。
相敬如宾,用在我们这对狗男女身上是否有些不合适?但他确实做到了。
其实我说那么多,无非是想表达此时此刻,我对沈林奇吻我这一举动的震惊,以至于我甚至没去体会这一吻是什么感觉,直到他将唇从我嘴边挪开,并轻轻呷了一口红酒,我才从这种震惊中缓缓回过神来。
然后,大脑回路还处于短路中的我,在沈公子隐约有些得意的目光里,说了一句很煞风景的话。
我说:“你……你真的是沈林奇吗?”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表现出生气或者惊讶,相反,他放下酒杯,朝我凑过来:“需要再确认一遍吗?”
我讷讷地点了点头,反应过来,又赶紧摇头。
天哪,他吻我一次已经够诡异了,再来一次,我岂不是要心脏病发?
但是,我的拒绝已经来不及了,他再一次把脸朝我凑了过来。
我咽了口唾沫,心里忽然生出个可怕的念头来,这家伙不会是兽性大发,再也不满足于只当我名义上的男朋友了吧?
哪怕在答应做他女朋友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有了卖身的觉悟,但是当这一天真正来到的时候,我却又禁不住害怕,看着他盯着我的目光,和那再次朝我逼近的脸,我很想逃。
但是我明白自己到这儿来的目的,我是来求人的,白哲下一疗程的治疗费还没落实到位,我必须做点什么,来取悦眼前这个财神爷,哪怕是把自己卖了。
我闭上了眼睛。
时间过得很慢,一秒钟都漫长得像一个世纪,然后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我终于按耐不住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我TM自作多情了!
沈林奇不知何时已经穿戴整齐,站在门口了,他说:“我还有个会要开,你如果觉得累,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再走,明天琳达会带你去定妆。”他说完,开门往外走。
我回过神,急忙问:“什么定妆?”
“《摇滚少女》。”
他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再次让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摇滚少女》正是孙一行的要拍的那部电影的暂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