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列是打猎高手,王家护卫们虽然不是身经百战的高手,但是拳脚功夫还是很了不得的,有他们在,叶千栀是一点都不担心,很快就把老板和伙计全都给拿下了。
等把人全部都绑好了,叶千栀这才优哉游哉地走到了老板面前,她看着老板脸上的那道血痕,满目可惜:“这张脸长得还是不错的,可惜毁了!”
这张脸虽然不算俊美,但是有种阳刚的美,说不定对方的口味比较特殊,就好这一口呢!
可惜刚刚动手的时候,没有避开他的这张脸,让他的这张脸给毁了!
“你的金疮药很不错,要不给他上点?好让他的伤口愈合得更快一点?”于列以为叶千栀是对客栈老板这张脸有企图,语气有点酸溜溜道。
“那算了。”叶千栀摇头拒绝,一点都不想给他治伤口:“我的金疮药是可遇不可得,我自己手里也没多少,用在他这样的人身上,浪费了,你们几个把东西收一收,咱们趁着时间还早,赶紧把事情给办了,免得夜长梦多。”
丢下这句话,叶千栀立刻回房间换了一身黑色的衣袍。
叶千栀穿淡色的衣袍时,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文雅公子,可当她换上了一身黑衣,全身的气质都变了。
就像是一把刚刚出鞘的剑,那光芒让人不敢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