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家的三个孩子, 慕云,慕之,慕雪。
听上去十分美好, 也让人对他们的父母心生倾慕。
其实如果按照这个排列,老二应该叫慕雨。
池谨轩觉得没有必要,慕之就挺好听。
秋秋取的慕雪也好听,一场大雪,带来了小凉夏。
池谨轩一边和南姐连线,一边把提前准备好的各种粉粉嫩嫩的婴儿用品拿了出来。
小公主裙, 小发带, 小袜子, 甚至连小襁褓都是粉色。
南姐在视频里看着他给小老三准备的东西都忍不住想笑:“梦回儿时, 你们这些家长为什么那么确定女孩子就喜欢粉色呢?”
兴高采烈的池同志一听, 立即问道:“哦?那女孩子应该喜欢什么颜色?”
南姐答道:“我喜欢白色, 但是可真喜欢宝蓝色。我有个姐妹,喜欢黑色。我们都叫她黑寡妇,又美又飒。”
池谨轩想象了一下夏夏又美又飒的模样, 总觉得跟我们小老三这张小淑女的脸对不起来。
于是他坚信, 夏夏就是个小公主, 专门来拯救他们这帮糙汉子的。
初寒霖再次高兴的像个地主家的二傻子, 甚至看着女儿,一度泛起泪意。
他对池谨轩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没有变少, 反而更多了。
而且他也越来越坚信, 小池就是他命里的贵人。
贵不可方的那种,能给他带来这世人所追求的一切。
亲情, 爱情,甚至比这些更加宝贵的东西。
众生皆苦,而他们贪恋的,也不过是俗世中的这一抹甜。
初寒霖眼巴巴的喊了池谨轩一声:“媳妇。”
池谨轩完完全全的沉溺在了喜获女儿的欢愉里,根本没功夫搭理这只大狗勾。
一会儿擦擦这儿,一会儿又擦擦那儿。
生个女儿可算是忙坏了池谨轩,和生儿子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初家的保姆也给弄的特别紧张,大概得小心翼翼的呵护才可以。
初寒霖连喊了三声媳妇,池谨轩终于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要是实在太闲,就去外面看电视,没看到我在忙吗?”
初寒霖立即否认道:“不是,我是想抱抱闺女。可我又不敢抱,我手上没个轻重,生怕伤到她。”
池谨轩把女儿抱起来,轻轻递到他怀里,说道:“不至于,你托住她的屁股就可以了。哎……小心一点,你这样她会不舒服的。小心脖子,让她躺在你胳膊上,贴着胸口……对了就是这样。”
初寒霖第一次把小女儿抱在怀里,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初寒霖道:“要不让人给我们拍张照片吧?媳妇你坐下,我站在你身边。”
说着他招呼着管家,给他们拍了一张合影。
管家还乐呵呵的说道:“等到秋少爷回来,还可以拍张全家福。要是秋少爷以后有了孩子,那可就不得了了,五世同堂。”
管家只是随口的一句话,后面却轻易就实现了。
初寒霖总觉得自己得到的太多太多,总觉得世界不可能这样大方。
于是和池谨轩商量着,以慕雪的名义,成立了一个慕雪基金。
全心全意做慈善,把每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都拿来做慈善。
他们都坚信,钱财乃身外之物。
只要他们帮助的人够多,这世界便会让他们一直幸福下去。
池谨轩还嘲笑他,做慈善的事是应该的,杞人忧天的事还是不要多想。
一个从不相信天命的人,开始迷信。
这让池谨轩也觉得挺好笑的。
做了这十几年的伴侣,池谨轩也终于彻底意识到了初寒霖的好。
能像他这样专一又优秀的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濒危了。
虽然有时候傻了点,但是傻人有傻福。
池同志带着小女儿一起回了京城坐月子,也让老爷子多和孩子相处一下。
秋秋的复习也进入了白热化,每天塞着耳机背英语单词,做各种卷子,本来引以为傲的眼睛也有些近视了。
顾西尧带他去配了副眼镜,竟然给本来漂漂亮亮的少年增添了几分书倦气息。
秋秋推了推眼镜,说道:“哥你看我这样像不像书呆子?”
顾西尧托着他的脸颊看了一下,说道:“书呆子可不是你这个样子。”
秋秋问道:“那是什么样?”
两人都同时想到了小丁,小丁不唱歌的时候,就挺像个书呆子的。
还戴一副黑框的眼镜,老气横秋的模样。
看透彼此心思的两人忍不住笑了笑,秋秋说道:“音乐学院里估计文艺氛围比较重,小丁越来越文艺了。”
丁柠如愿以偿的读了京城音乐学院,下半年还会作为交换生,去国外一家非常著名的音乐学院做交换生。
他觉得自己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如今彻底的徜徉在了音乐知识的海洋里。
上辈子他这么大的时候刚刚拿到选透的冠军,红及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