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码。
“怪不得指纹库查不到。”调查员摇摇头,这人一看,大概率是个流浪汉。
“死者的鞋印与外墙发现的一致,指纹与冰箱、床头以及其他地方发现的一致。”痕检员说。
“从留下的痕迹情况来看,这个人在阿玫家中生活至少有三个月,甚至更久。他就是那个潜伏者,这个楼梯缓台的暗格就是他的藏身地。”
“阿玫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却和他‘共同生活’了好几个月……”调查组长摸着下巴嘟囔。
除了几处轻微擦伤外,流浪汉身上没有找到其他伤痕,从脖子上的勒痕来看,他大概率是被扼住脖子窒息而亡。
杀害阿玫的人,和杀害流浪汉的人会是同一个凶手吗?
或者,流浪汉杀了阿玫,另有其人黄雀在后地杀害了流浪汉?
又或者,是阿玫杀了流浪汉,然后……阿玫可没有能掐死流浪汉的力气。
目前看来,似乎存在很多种可能。
调查组长更倾向于有一个人先后杀掉了阿玫和流浪汉。
但这种可能性有一个明显很难解释的点:动机。
为什么会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人同时设为目标。
流浪汉为什么要在凶手还在现场的时候,就现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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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心。
调查组长把手上厚厚一沓资料摔在桌上,“尸检报告,你们看看。”
阿玫死于溺水是事实,但是,报告中有一点与案发现场格格不入。
阿玫的尸体泡在自家浴缸中,无疑是溺死在自来水中。自来水是淡水。
尸检报告上却有这么一行字:高钠血症,血管腔内发现大块血凝块。
这是海水溺亡的表现。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