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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乱阵

现代化的战争,尤其是现在以能量武器为主的双方主力军,居然可以发生肉搏战,靠着工兵锹和刺刀來解决对手,不管放在哪里都能算的上是一个奇迹,

马小杰,蝎子之子,此时的马小杰已经26岁了,作为一名西京顶级豪门的公子哥,父亲是空军总司令,母亲是教育部部长,还有个干姐姐是王妃,原本他可以在西京某个重要部门谋个职位,凭借他家族的势力,就是什么事都不干,平步青云那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他却沒有这样,国防大学毕业后,身体里充斥着蝎子那股暴戾的血液的他毅然踏上了从军的道路,

而且还不是在几乎由他父亲一手把持的联邦空军,而是匿名加入了联邦陆军驻扎在上江市的野战部队,凭借其过人的毅力,不俗的胆识,还有过硬的军事素质,他的职位一升再升,从一名普通的士兵在3年之内就升到了中校的位置,如此年轻的中校,如此快的晋升速度,就是在整个联邦都是极为罕见的,最关键的是,他的每一次晋升都是实打实的军功,士兵们看在眼里并沒有一丝的嫉妒和不服气,有的只有钦佩和尊敬,直到他到了中校,在一次火药视察部队时,他的身份才被火药认出,当他的同僚和士兵们得知这个平时刻苦认真,作战敢拼敢打,不太喜欢说话的小伙子居然有这么大的來头时,所有人对他的钦佩更是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他的身份曝光之后,对于自己的老战友的儿子,又是如此出色的一个小伙子,火药对他自然是格外的器重,这一次,就是火药亲自任命他作为这支守军的指挥官,根据联邦宪法,将级以下的军官在临危受命之时,可以直接提升一级军阶,而由一名上校率领一支将近20000人的军队进行防守,也还算说的过去了,

此时的马小杰已经杀红了眼,和他的父亲一样,平时就像是一个普通人的他到了战场上瞬间就变成了一只野兽,桀骜不驯的眸子此时布满了血丝,不时的闪着一股股嗜血的光芒,战斗到了这个地步,指挥已经完全沒有意义了,现在拼的是耐力,军事素质还有意志力,谁先扛不住谁就要输,不过,美军先遣部队的数量是华夏守军的两倍,但是万幸的是,华夏军队治军极严,有着鲜明的纪律和过人的毅力,虽然面对对方两倍的军力,但是联邦陆军硬是靠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來,

马小杰一手握着一把消防斧,一手提着一把军刺,两把武器上都在不停的朝下面滴着鲜血,他自己都记不清自己究竟杀死了多少个敌人了,他的脑子里现在已经完全的一片混乱,唯一的念头就是将他视线里所有穿着不同军服的人干死,

只见他跌跌撞撞的行走在乱军中间,如果有人觉得他此时的样子已经是强弩之末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不过,总是有些人喜欢去捏软柿子,就像现在这个扑向他的美军士兵,马小杰目光一冷,只见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名美国大兵那狰狞的笑容,一把军刺无声无息的冲着他的脖子割了过來,马小杰微微一侧身子,然后左手的军刺狠狠的朝上一捅,将那名美军士兵持刀的那只手臂给扎了个对穿,

那名美国大兵剧痛之下急忙伸手过來抢夺他的匕首,马小杰却在此时露出了一丝冷笑,右手的消防斧突然举起,重重的砸在了那名美国大兵的脖子上,“噗”,一声闷响,斧子深深的砍进了他的脖子,骨渣和碎肉溅的到处都是,尤其是被砍断了的大动脉,在斧子的两侧就像是喷泉一般的朝外面喷着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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