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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到两百二十四章、英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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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的老大都被程空给打走了,一干混混要么是昏迷不醒,就是昏迷不醒,唯独两个在玻璃门上撞得头破血流的混混这时醒了过来,正努力的维持着歌舞厅里的秩序。

可程空过去就是一拳,将两人再度打晕过去。

在程空离开歌舞厅的时候,里面的人已经跑了个干净。

这些经常在歌舞厅里厮混的年轻人都知道歌舞厅有麻烦了,不然上面能出现一个洞?浑水是参不得的,回家睡觉才是王道啊。

程空将一干女孩送回寝室,还被看楼的老大妈给恶狠狠的瞪了几眼,仔细盘问了一会,如果不是程空扛着醉酒的小咪需要上去,外加妹妹的情绪也需要安慰,程空早就扭头走了。

在A县,谁敢这么盘问我啊?

程空气咻咻的扛着小咪上楼,可程芊她们的寝室楼层不低,五楼!

这一路上去巅得程空肩头的小咪还没到五楼,一张口将喝下的酒连同食物给吐在了程空身上。

这也太恶心了吧,看着白衬衣,裤子上的污物,程空欲哭无泪,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好不容易到了寝室,将小咪往床上一丢。

这女子醒了,之前程空的肩头顶得她腹部难受,这酒一吐出来,人就醒了,看见程空站在自己面前,顿时就飚出了高音:“啊!!!!流氓!”

程空现在不怕刀砍,不怕火烧,就怕女人高声尖叫。

这一叫差一点就将程空的耳朵给震聋,程空心头的火气还没消呢,顺手就是一巴掌给扇到小咪脸上。

啪,尖叫声止住了。

小咪捂着脸就朝床里躲,还小声的说道:“你干嘛?别乱来啊!”

几个同寝室的室友看着小咪被打,反倒是心里痛快。

说实话,今天晚上太险了,如果不是程芊的哥哥赶来,自己几个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那样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因而几个室友根本就没说一句话,小咪就是罪魁祸首,不但自己要搭进去,还差点将同寝室的姐妹给搭进去。

“我呸!你自己去歌舞厅没人管你,你带小芊她们去歌舞厅干什么?送菜上门?老子救你出来,被你吐得一身都是,你还以为老子耍流氓?早知道就该将你丢在那里。”

程空这一耳光下去,心头痛快多了,正想伸手将衬衣脱下来,却被程芊一把拉住了手,不由得疑惑的转头问道:“干嘛?”

“哥别打她了,她也不是有意的。”

程芊这么一说,程空苦笑不得,那一耳光也够小咪受得了,妹妹还真以为自己是喜欢打女人的家伙?

“我可不是想打她,这衣服穿在身上难受。”

说着话,程空就将沾满污物的白衬衣一脱:“能借你们洗浴室用一下么?”

“啊,可以的,程大哥要热水么?我去帮你打。”

“程大哥,用我的毛巾。”

“程大哥,我这里有没用过的香皂。”

毫无疑问,在今晚的经历之后,程空在程芊室友的心目里变得无比高大威猛,完全就是一个正义英雄,光辉使者。

其中以贡米显得最为热情,连自己的毛巾都贡献出来了。

看着室友们围在程空身边的情形,都挤不进去的程芊不由感到有些吃惊,今晚的惊吓也由此被驱散了很多。

程空倒没有让那个女生去打热水,不就是冷水么?爷们不怕!

以程空现在的体质,别说区区冷水,就算是冰天雪地里赤身裸体也能够熬上不少时间。

匆匆洗过冷水澡后,程空将被污物污染的衣裤索性都洗了一遍,然后就直接穿在了身上。

待到程空出来,就看见满寝室的女生在翻自己的行李箱。

“我说,你们在干嘛?”

程空不由得有些诧异,就看到程芊走了上来,摸了摸程空的衣服,秀眉就皱了起来:“哥,湿衣服怎么能穿在身上呢?会感冒的。”

还没等程空说话,贡米就挤了过来,举着一件衬衣在程空身上比了比,原本欢快的脸色就暗淡了下去:“这都是我最大号的衣服了,可程哥也穿不上啊。”

程空不由得乐了,这傻丫头,以哥们的块头,你这群丫头片子的衣服,怎么可能套在身上?就算是没法子的时候,也得找篮球队的号码才行啊。

“没事,我身体好,出去就打的,酒店也没两步路,回去就换衣服了。”

程空摆了摆手,看了小咪一眼,小咪已经被程空吓得缩在了床头,光是程空看她一眼,就吓得哆嗦,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了。

吩咐了几句,让程芊她们早点休息之后,程空就下了楼,不过在经过宿舍管理员办公室的时候,那个老大妈恶狠狠的瞪着程空。

那模样就好似程空刚才去偷香窃玉了一般,让程空好一阵郁闷,难道哥长得很寒颤?整个寝室的女生都要为哥献身了,知道不?

走在校园里,秋风很凉,程空尚未离开双都大学,身上的湿衣服就被体内强大的气血给烤干了。

这是必然的事情,如果有人能够看清程空的气血,就会知道那是多么的强盛。

程空走着路,眼睛却是微眯着,看上去给人一种有些瞌睡的感觉。

但没人知道,程空此时脑海里正与放出去的几只金甲虫联系着。

虽说金甲虫的智力极低,并不能告诉程空太多的东西,但程空却能够通过对金甲虫的定位来探知对方的位置。

跑?嘿嘿,跑到黄泉去吧!

程空出了大学校门,招了一个的士,上车之后吩咐了司机一声,就闭目养神起来:“去金辉煌歌舞厅。”

没错,根据金甲虫的位置来判断,那几个混混与逃走的西装男都在金辉煌歌舞厅。

看来那小子胆子倒是挺大的,居然还敢回去?难道就不怕我杀个回马枪?

的士停在了金辉煌歌舞厅门口,正巧几个警察出来,程空假装买烟站在一个烟摊面前,竖起耳朵偷听,就听见一个年轻警察说道:“所长,里面地板都破了个洞,还叫没事?”

那位所长看了年轻警察一眼,感觉年轻警察比较热情,决定指点一下:“傻蛋!我还不知道里面有问题?问题是又没死人,民不报官不究,最多也就是斗殴,你能怎么样?把人都抓回去?那另外一方你去什么地方找?再说了,这金辉煌歌舞厅听说背景不小,别给自己惹祸。明白没有?”

所长这么一说,年轻警察就闭上了嘴。

所长说得很对,现在这社会,太复杂了,一个小警察还想翻天?怎么可能!

上面没有人给你撑腰,你去碰一下试试?

要不了两天,你就因为各种事情把皮给拨了!

程空待到几个警察离开,方才叼着一根烟缓缓朝着歌舞厅走去,心里却不由得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个歌舞厅还真是老虎屁股了,今天老子就要摸一下,看看有什么效果。

歌舞厅的玻璃门在程空上次过来就被两个混混给撞碎了,现在虽说被人收拾干净了,可门还没来得及装上,程空畅通无阻的走了进去。

在出事之后,歌舞厅就没有营业了,程空走进去,就几个服务生正在打扫卫生。

一个服务生看见程空就走了过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先生,今天我们歌舞厅不营业,不好意思。”

程空呵呵一笑,自己难道不知道么?

“嗯,我是来找人的。”

程空随口回了一句,朝着楼梯走去。

谁想知那个服务员伸手就将程空给拦住了:“不好意思,你找谁?”服务员的声音变得有些生硬。

程空进来就朝着楼梯闯,这服务员还以为是趁着乱子来浑水摸鱼的家伙,因而声音自然不会太好听。

“我找你们这里能够做主的。”程空这么一说,那服务员随即转身朝着吧台叫人,叫的应该是一个主管之类的管理层。

不过等到他回头的时候,才发现程空已经上了楼梯,身影都快要消失了。

“你干什么的!站住!”

服务员吼了一声就追了上去,剩下的几个服务员也跟了上去,楼上可不能让人乱闯,大老板现在就在上面,怪罪下来,谁也担当不起。

程空的速度哪里是他们可以比拟的,转眼之间,程空就蹿上了二楼,随后直扑之前那个包厢。

这里的门也没修好,程空冲进包厢一看,没人!

程空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倒是想岔了,对方怎么可能还聚集在原来的地方。

而这时,程空发现一头金甲虫的位置已经开始移动了,急忙扑到窗前向下一看。

果然,那个西装男已经跳下二楼落地,朝着小巷的出口就狂奔而去。

想跑?这次可没有机会了!

程空左手轻轻一按窗台,人就蹿了下去,朝着西装男的背影就紧追而去。

此时几个服务生赶到了二楼,挨个包厢的查看。

一个包厢门打开,里面的几个身上缠着纱布的混混被吓了一跳,但转即发现是几个服务生,顿时恼羞成怒,尚未等到服务生开口,几个混混就冲了过去,一顿拳打脚踢之后,服务生们鼻青脸肿的逃下了二楼。

不管了,没法管,那些混混太可恶了!

但对此,服务生们也没有办法,自己这些服务生在歌舞厅里算是最低等的存在。

这些混混可是大老板的手下,看看现在的服务生只有男的,就知道那些混混有多么可恶了。

据说原来还有几个女服务生的,但一个长相秀丽的女服务生被几个混混拖到卫生间那个之后,金辉煌歌舞厅就再也招不到女服务生了。

这里就是一个狼窝啊!

几个混混打跑了服务生之后,心情畅快了很多,开了一瓶红酒,围在一起喝酒,借以压惊。

说实话,今天的事情太吓人了,几个混混到现在还心惊肉跳的。

一腿,一耳光,人就全躺下昏迷了,那还是人么?

尤其是看到大老板都亡命逃走,而那个人竟然在后面紧追不舍,更是让众人胆寒!

要知道大老板可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强者啊!

喝了点红酒,几个混混的心情平静了下来,所谓饱暖思yin欲,没过一会,一个混混脸上挂着yin笑就说了起来:“八哥,听说一中有几个女学生子长得多俊俏的,要么今天晚上我们去碰一碰?要是碰到了,拖回来,哥几个也开开荤?”

“什么叫拖回来?老大说了,我们要讲文明,讲素质!请回来就可以了!”

那位八哥最初还是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让那个混混感觉有些疑惑,难道惊吓过度?八哥都变成吃素了?

谁想知,半句话没完,八哥脸上就挂上yin笑,挥了挥手准备带着几个兄弟去开开荤,倒是丝毫没有考虑自家大佬的安危。

没法,这些混混被西装男用强力手段压制得够呛,不准他们去骚扰高中生。

这倒不是西装男正义感发作,无奈高中生招惹之后引发的影响太大了,都是本地人,不像大学生,多数都是外地人,出了事,西装男也有足够的手段将影响压制下来。

而现在正巧西装男跑路,这些混混还不本性暴露?

就在八哥带着几个混混准备离开包厢的时候,突然感觉腹中一痛,不由得暗骂一声,难道是吃拉了肚子?可当八哥转头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才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混混们已经痛得在地上打滚,连半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八哥心头一惊,正待叫人,谁想知,腹中的剧痛随即升级,并且窜了上来,转眼之间,八哥感觉肺部剧痛无比,别说说话了,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几个混混在包厢里痛苦的挣扎着,而楼下,即便是有服务生想要上楼打扫卫生,也被同伴拉住,小声嘱咐,千万别上去,那群混混今天火气很旺,要是被打了,也是白打。

听得同伴这么一说,那服务生也心头发寒,不敢上楼了。

他可是亲眼看见那些混混打人的,下手特狠,满口牙齿都要打掉,他可不敢上去了。

于是乎,混混们最后的一丝生机被他们之前对服务生的暴打而中断。

在他们的体内,金甲虫迅速四处穿行,将各种器官破坏,大口吞噬着血肉。

过了一会,混混们再也无法呼吸,彻底死了过去,而又过了一会,吃饱喝足的金甲虫方才钻出尸体体表,将卵一枚枚的产在了尸体体表外。

此时的程空感到有些郁闷了,要说自己都追了十来分钟了,换成普通人,就算是世界长跑健将,估计也被拿下了。

可前面的西装男依然在逃,到了这个时候,程空怀疑了起来,这样的速度绝非正常人可能拥有的!

难道这西装男是一个冒险者?

不会吧?如果是冒险者的话,这样的速度,实力也应该不会弱了,还至于看见自己就跑?胆子不会这么小吧?

程空猜测到一点,但始终感觉处于迷雾之中,看来想要解决自己心头的疑难,就需要将对方抓住了。

双都大学,酒店,金辉煌歌舞厅都是处于城市边缘地带,毕竟双都大学最初是修建在双都市的一座市郊小镇上,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才纳入了市区范围,但距离郊外也不过几分钟的车程。

因而在西装男逃了这些时间之后,程空此时已经进入了郊区,四周是大片的农田,距离很远才有一座房屋存在。

这西装男比自己还能跑,程空随即从空间袋里取出了弓箭,准备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来上一箭,射伤对方大腿,看他还怎么跑?

就在这时,对方似乎也感觉没人可能发现自己的举动,随即将身上的西装一把扯下,再一把,就连衬衣都扯了下来,转头朝着程空嘿嘿一笑,挑衅道:“兄弟,你就等着吃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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