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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字灭痕无(十)追凶

阿朱忙劝道:“东方大哥,别担心,这次我绝不会在你脸上乱贴乱画。咱们啦,就扮作三个丐帮的低级弟子,只需换身破烂衣服,然后以长发掩面,再带个大斗笠,这种人在道上一天能撞见几百个,那就谁也不会来向你多瞧一眼。”

乔峰一拍大腿道:“妙极,妙极!喝完了酒,咱们便来改扮吧。”

东方不败和乔峰把二十斤酒一喝完,阿朱就去找来了一些破旧衣物,当即给东方不败与乔峰的发式一换,他们脸容上许多特异之处就隐没在蓬松的头发和斗笠之下。

二人一照镜子,连自己也不认得了。

阿朱跟着自己改装,也扮成个小乞丐。

阿朱知东方不败本身具有运功变声之法,而且酒对她来说是可喝可不喝的,于是只对乔峰叮嘱道:“你外貌是全变了,但一说话,一喝酒,人家便知道是你,所以你得少说话、少喝酒。”

乔峰点头道:“嗯,是,是,话要少说,酒须少喝。”

这一路南行,他果然极少开口说话,每餐饮酒,也不过两三斤,稍具意思而已。

从当天晚上开始,东方不败就在每曰夜间住店之时,命店伴取过纸墨笔砚,放在自己房间里的桌上,剔亮油灯,然后就全力以赴、专心致志地翻译起《易筋经》来,常常熬到三更天才躺下歇息。

说起这本《易筋经》,那可是大有来历的。

相传天竺和尚达摩为传真经,只身东来,一路扬经颂法,后落迹于少林寺。

达摩内功深厚,在少林寺面壁禅坐九年,以致石壁都留下了他的身影。

达摩会意后,留下两卷秘经,一为《洗髓经》,二是《易筋经》。

《洗髓经》为内修之典,归慧可,未传于世。

《易筋经》为外修之书,留于少林,流传至今。

书名中的“易”字,是变通、改换、脱换之意,而“筋”指筋骨、筋膜,“经”则带有指南、法典之意。

《易筋经》就是一本记录了通过修炼丹田真气打通全身经络、改变筋骨之内功方法的奇书。

北宋景德年间道原所撰的讲述佛教禅宗传法谱系的《景德传灯录》中的《达摩传》有一段达摩与诸弟子的对答,达摩对诸弟子的答语,评价为“得吾皮”、“得吾肉”或“得吾骨”,只有对慧可的评价最高,说是“得吾髓”。

所谓得皮、得肉、得骨、得髓都是一种“譬喻”,并非实指,不过是比喻对其禅法的领悟程度。

这篇文章从达摩说二祖慧可“得吾髓”这句话衍生出达摩把《洗髓经》传给慧可之论,并且强调说并非“漫语”。

至于“易筋”,此序强调“筋”对“连络周身,通行血气”的重要姓。

在《易筋经》正文《总论》中,交待“易”是“变化”的意思,“筋”指人身的经络;认为人之身有内有外,“洗髓”能“清其内”,“易筋”是“坚其外”,“洗髓”、“易筋”之后,就可以体证佛道,得享高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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