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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许立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道:“周副局长说的确实有一定道理,我们确实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破坏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环境。如果说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不开采矿产资源,那么就不存在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问题。但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80%的原材料和95%以上的能源取之于矿产,这是一个不容忽略的现实。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就没有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矿产资源过去我们的祖辈使用它,今天我们继续大规模地开发利用,今后我们的子孙后代还将继续开发利用。这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需要。

而且二道乡,甚至全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其他优势产业,要想培养新的税源点,需要一笔较大的投资,而二道乡的钼矿一旦开采,必将成为我县财政收入的一大亮点,只有有了钱,才能进一步推进我县的产业化升级,才能使我县逐渐摆脱对这么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依赖。所以说,开采我县的钼矿并不是短视行为,更不是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是我们江宁县快速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开矿是势在必行!”

许立几句话便说出了开发钼矿的必然『性』,也博得了在场众人的肯定,特别是赵宝刚更是频频点头,以示支持。

“至于周副局长所担心的环境问题,当然也是不容忽视,在其他地区确实发生过矿山企业只讲经济效益,不顾生态环境,导致植被破坏、某些地方千疮百孔,造成大面积的岩石『裸』『露』,绿山头变成了白山头。甚至一些地区由于采矿而导致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发生。但我们总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怕污染就将这样一条致富之路彻底堵死。我认为开矿和环境保护虽然存在矛盾,可这个矛盾也并不是不可调和的。

我们应该积极想办法,多法并举,大胆探索实践与创新,切实转变职能,在指导、监督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依法建立“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收益、谁治理”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让大家意识到谁破坏了矿生生态环境,谁就有责任和义务把它治理恢复好,这是采矿获益和环境治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他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社会公众负责,不仅要对这一代人负责,还要为子孙后代考虑,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对环境的破坏,搞好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的恢复。

至于周副局长所提到的惠宾公司的资质问题,我觉得这个不需要我们来考虑。毕竟如果他们真的没有矿产开采的相关证明、手续,省里相关部门根本就不会批准他们成立公司,也就谈不到投资我县的钼矿。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抓住这些问题不放手,而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在服务上创新。建立以企业发展需要为标准的政策机制,比如说:高效率的办证、合理的税收,禁止摊派,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以良好的配套服务,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到我们县投资。

而且针对这次的招商引资,我还有一个建议,我建议将我县钼矿实行全部一次『性』卖断。由于买受方有偿得到的是终身采矿权,所以就能达到防止盲目开采,克服短期行为、采富采贫的目的,使他们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科技含量,走精细加工之路,降低原矿产销售,实现“两低三高”,即低成本、低消耗、高质量、高产量、高效益。这对我县环境保护必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好!”许立话音刚落,戴维平立即为之叫好,带头鼓起掌来。许立一番话确实将周通刚才所提出的问题给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解释。

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早就看出了赵国庆和杨科之间的矛盾,不过一方面许立讲的确实有道理,另一方面他们还能分得清在江宁谁才是真正的一把手,当然要对许立的话表示支持,一时间会议室里响起了激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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